释义 |
庭审和开庭的区别是: 1、本质不同:公开审判: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公开进行的一种审判制度。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 2、意义不同:公开审判的意义: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现象;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开庭审理的意义:首先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其次,有利于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