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卫健委是实权单位,是有权的。 卫健委是负责地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主管医疗护理质量,医疗纠纷,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总协调。 需要知道的是,卫健委不负责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案件都是通过法院或者医调委处理,卫健委只履行委托尸检的事宜,实践中为保护患方利益,通常会选择法院诉讼。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综上所述,卫健委是实权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授权,享有在职能范围内的行政管理权、行政监督权、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第二十八条 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