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企业合并分立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资质? |
释义 | 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需要重新定资质,并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需要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法律分析 一、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不要重新定资质 1、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定资质。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如果仍然是原单位,只是变更名称而已的,则不用变更施工许可证。因此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定资质。 2、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2、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结语 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定资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发生变更后需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只有原单位变更名称而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时,可不需要变更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而专业工程的分包也应遵循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要求。因此,建筑企业的资质范围应根据业务需要和法律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三节 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十五条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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