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子女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父母给子女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如果是父母在婚前给子女的钱,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钱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钱财,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父母给子女钱的处理方法如下: 1、作为赠与处理:如果父母给子女的钱是作为赠与处理,则父母已经将钱物赠予子女,子女可以自行支配使用,不需要向父母报告或者进行任何处理; 2、作为借款处理:如果父母给子女的钱是作为借款处理,则子女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钱还给父母,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3、作为资助处理:如果父母给子女的钱是作为资助处理,则子女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使用这笔钱,但是需要向父母报告使用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沟通和协商。 综上所述,在具体情况下,父母给子女的钱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如果您有类似的情况需要处理,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相关部门,以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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