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前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增值、收到的赔偿、遗嘱明确归一方的、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如果有约定的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归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结为夫妻后所共同拥有的资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到离婚之前过者有一方死亡的这段时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