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结婚不成,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2.你的工资和年终奖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在同居期间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3.没有 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男女就不存在 事实婚姻关系 了,不受法律保护。 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吧,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