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提档,车管所受理后必须在几个工作日内寄档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到车管所提出车子的档案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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