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判决离婚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
释义 | 离婚一审判决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需要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起诉离婚。 一、男方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但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二、民法典第一次判决不离多久可以第二次起诉 第一次判决不离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依据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当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准予离婚的情节如下: 1、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不受理原告的离婚诉讼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起诉的。 2.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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