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一审缺席与二审是否会判离婚无关。因为法院是否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所依据的原则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到了二审审理阶段,当事人有充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话,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如果证据不充分,对方也不出席的话,基本会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