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 |
释义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参照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做好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工作方针是: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 2、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3、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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