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处罚原则的施行具有哪些原则 |
释义 | 未成年犯罪处罚适用以下原则: 1、不公开审理的原; 2、从宽处理的原则; 3、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4、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5、分案处理的原则。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年龄 1、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当然,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教唆者属于间接正犯,应当对其单独按照所教唆的犯罪论处。2、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指被教唆的人已经实施所教唆的罪,与教唆犯与其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教唆犯应当适用的刑事责任原则。3、教唆未遂的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有案底的人能缓刑吗 如果有案底的人,再次犯罪,构成累犯的,无法适用缓刑,但虽然有案底,但不属于累犯情节及不存在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适用缓刑。 缓刑适用条件: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仅指宣告刑和主刑而言,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巳满75周岁的人和怀孕的妇女在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2.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轮,有怕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三、网吧未成年人上网如何处罚 未成年人去网吧被警察抓到的后果: 1、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复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制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