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瓶车被汽车撞了该怎么申请赔偿 |
释义 | 骑电瓶车被汽车撞了申请赔偿时需要依据责任比例具体分析,具体如下: 1、机动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电动车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电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等,死亡的具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标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请咨询所在地交警部门及人社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第五条 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伤人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处理死亡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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