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三方合同是指建设施工人进行工程建设,总包人、分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该合同是三方对工程情况的说明及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承包方式、工期、质量、材料要求、工程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签订工程三方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效力、审查工程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各方是否符合主体资格、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以及施工能力,各方履约能力是否有保障等。因工程三方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合同标的一般都比较大,故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理解或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