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看守所的犯人每天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同时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还会进行适当的劳动。同时在劳动后,犯人还会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