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狱犯人每天做的事情如下: 1、服刑人员在狱内接受劳动改造,每周劳动五天,学习一天,自由活动一天; 2、劳动的内容,多数是从事一些批量加工类劳动,例如服装加工、玩具加工等等,少部分是服务岗位,例如纪检、炊事员、护理员、教师等等。每个工作日劳动八小时; 3、服刑人员学习的内容,包括法律、文化、技术等方面; 4、服刑人员自由活动期间,可以在规定的活动范围内自由安排,可以娱乐、洗刷、也可以看电视和书报等,另外经批准可以打亲情电话; 5、新入监服刑人员和待出监服刑人员一般不参加劳动。新入监的服刑人员进行一个月左右的入监学习,主要学习队列、监规纪律,待出监服刑人员进行一个月左右的出监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