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泄密案件查处工作时限,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泄密案件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2018年起施行的《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条规章了初查时限及其延期处置程序,一是对无法在2个月期间内初查完毕的,必要时给予1个月的延长期;二是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线索,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查完毕的,经审批后可以继续延长。,法律依据,《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条 初查时限为2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线索,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查完毕的,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 初查时限自接到案件线索之日算起,至呈报初查情况报告之日止。,《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一条 经初查应当予以立案的,办案人员应当填报立案表,并附案件线索材料、初查情况报告,报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