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如果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女方第一次不同意离婚,如果不符合民法典1079条规定的几种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的,法院第一次大概率不判离。男方需要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如果男方在第一次判决离婚之后一直保持分居状态,第二次大概率会判决离婚。所以结论是没有离不了的婚,女方如果不想离婚,需要与男方沟通,作出挽回双方婚姻的实际行动。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的,建议理性对待,尽早让双方开始新的生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