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真的会存在不利因素吗? |
释义 | 先提出离婚不会存在不利因素,这种担心是完全没必要的,另一方的威胁也是没有道理的。 一、借款合同可以补签吗 可以补签,只要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即使在出借相关款项的当时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此后补签协议也是完全可以的,补签这种方式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禁止补签合同,那么合同效力就不会因为是否是补签的而产生变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最好不要采取补签的方式,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二、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判离婚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虽然道理是如此,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并非分居满两年就一定会获得离婚判决。 婚姻是件复杂的事,在一些离婚案中,当事人想离婚,并非对方有明显过错或恶习,只是因为感情不和。这种情况下, 即使一方因分居两年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一定判决离婚。 如果真的想离婚,完全不必等分居两年再起诉,可以先到法院起诉,如果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半年后可以再起诉,对于连续起诉的,法院最后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 当然,具体案情需要具体分析,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处理,尤其是对离婚案的审理,情况更加复杂。 三、书面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离婚时还能要求补偿吗 书面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在离婚程序的财产分割当中,势必夫妻一方存在在婚姻关系存续当中多付出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形法律也是给予认可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离婚时多付出方可要求补偿,但是必须要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够要求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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