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协会协议书、照片。 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可以向法院立案。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权,离婚诉讼中如何办理子女离婚手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起诉民事案件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所以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有自己的特点: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于一般地区管辖。也就是说,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而且是否有孩子,只会增加监护权的争夺,其他的和正常离婚程序一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