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创立公司流程如下: 1、核名称,需提供公司名字、经营范围、股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比例、注册地址; 2、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做网报大概3-5个工作日; 3、网上经工商局预审通过后去银行开户,开完户直接进资金; 4、进完资金出验资报告、刻章、去工商局拿营业执照、去联合办证大厅办理税务登记证、去技术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去银行把一般户转为基本户,拿开户许可证。 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