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什么职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产生的所欠税款和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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