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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是怎样的
释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如下: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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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