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的公告期是多久 |
释义 | 商标公告期是:初步审定公告期为九个月,异议公告期为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一、商标权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权注册流程是: 1、商标申请人提出书面的注册申请; 2、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商标局对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有人提出异议的注册申请,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有什么程序吗 权利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登记,要遵循以下程序: 1、商标注册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局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三、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注册商标流程是: 1、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根据申请材料,依法进行九个月的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则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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