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但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合同。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但是注意区别,定金具有确定性,和订金不同。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好收条或收据,它的保障效力低。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订金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交易习惯产生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