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满16周岁可以办电动车牌照的。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申领驾驶证,但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电动车牌照办理条件为: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 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电动车牌照办理所需材料有: 1、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或购车发票; 3、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4、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 不得醉酒驾驶; 4.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