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公民应该承担的国防义务包括: 1、履行兵役的义务、支持人民军队建设知和改革的义务; 2、支持民兵、预备役建设的义务; 3、支前参战的义务; 4、拥军优属的义务; 5、军民联防的义务; 6、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7、保护国防工程和设施的义务; 8、发展生产、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义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