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前笔录可否作为定案证据? |
释义 | 批捕阶段属于合法证据的笔录能作为定案证据,但只有笔录,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笔录,应当予以排除。 一、没有记载被害人不能判定犯罪的笔录和供述状 没有辨认笔录一般不能认定犯罪。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要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笔录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二、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是怎样的 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一般有三个,具体如下: 1、证据合法性标准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排除非法证据; 2、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三、只有犯罪嫌疑人口供是否就可以定罪 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物证不能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只有证据达到以下条件的,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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