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怎么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理依据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2、《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二)办理条件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三)办理凭证《失业证》、《身份证》(四)办理程序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一规定要求申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是就业转失业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依照规定的费率、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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