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使用。 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 1、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购买自住房,建造自住房修建,或者大修自住房; 2、如果是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已经离休的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 3、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与原来的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合同; 4、公积金缴存人要出境定居; 5、公积金缴存人有住房贷款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本息; 6、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依然是租房,每月需要支付的房租达到了家庭总收入的15%以上; 7、如果是发生了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公积金; 8、如果公积金缴存人已经死亡或者已经宣告死亡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被赠予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9、进城务工的人员已经和原来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10、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