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前的房产和婚后的租金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
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出租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如夫妻另一方参与经营、管理则为共同财产。婚后个人财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婚前房产增值、储蓄利息也归夫妻一方财产。婚前财产租赁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投资收益需根据承诺来分配。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 法律分析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前房产在婚后收取的房屋租金,应当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另一方对房屋出租参与了经营、管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个人房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当属于个人财产。所谓“自然增值”,一般是指出现了财产所有人之外的变化因素从而使得原物价值增长,并不包括财产所有人主观经营等情形。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增值,不用辛勤努力,因此升值一部分便是夫妻一方资产;又例如一方结婚前的储蓄,结婚后的得到的利率或是理财产品收益,一样不用工作,因此贷款利息也归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同样的的大道理:一方结婚前的房子,结婚后租赁,法律法规上也觉得房子出租不用辛勤努力,或是租个人行为的劳动可以忽略,因此租金收益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如果房子并不是租赁,反而是拿来项目投资,例如跟别人合伙开饭店,把房屋作为注资,做价30%的股权,那每一个月年底分红的3000元,便是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开餐厅是要辛勤努力的。婚前财产结婚后租赁的房租不一定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一方的财产,可是结婚后将婚前财产用以租赁所获取的房租,归属于结婚后所得的的盈利,理应归夫妻共同全部。但是假如彼此承诺结婚后盈利归分别每一个,则房租就无法评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应评定为夫妇财产,离婚时仍归出租方全部,另一半没有权利并对认为使用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语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如果夫妻另一方参与了经营、管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结婚后租赁的房租应归夫妻共同全部,但如双方约定盈利归分别每一方,则房租评定为夫妻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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