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承租的房子,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房子登记在二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购买产权,且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的,该房产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先由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婚内有变卖夫妻共同房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以依法让该当事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