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集资款很难能要回来。被告人在获取非法利益后,往往都讲非法集资款都用完了,目前尚无一例全额追回涉案资产的案件。个别案件甚至无任何资产可供追缴返还。因此,非法集资款一般很难能要回来。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十八条 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第二十条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