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是不是要动迁了 |
释义 | 国土资源局贴出征地公告,可能意味着要拆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一、村委会可以出公告吗 一般来说,直接由村委会发布征地公告是不合法的。村委会在我国法律里被规定为基层自治组织,是不享有征收以及公告的全力的。而其只能在相关活动中予以配合沟通。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由政府以书面形式公告。 二、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征收土地程序如下: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批准通过后,发布征地公告;3、被征收农民同提出意见、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被征收农民进行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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