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了这些好变化,征地拆迁你不用再怕! |
释义 | 提到征地拆迁,很多人对这个词汇尤为敏感。从目前征地拆迁的大环境来看,操作进展并不容乐观。征收方的违法强拆,被征收人的暴力抗拆,征收补偿费用偏低、被截留等等,都让征地拆迁纠纷频频发生,一是损害政府权威,二是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利益,不利于地方和谐经济的发展。 这些好变化主要有: 《意见》明确:突出公开重点。 即: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全面公开征地信息,意味着征收方必须将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全部公开。 那么,被征收人对整个征地拆迁流程就可以有详细的了解,征收方的每一步行政行为都将在被征收人的眼皮子底下操作,这对从根本上杜绝暴力强拆、违法强拆、偷拆、误拆等有很好的监督作用,有利于保证被征收人的利益不被违法侵害。 当然,征收方要公开信息,被征收人自然也要主动去了解和熟悉这些公开的信息,确实的把握这些信息到底会对自己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如何应对一些突发状况。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律师建议您及时咨询律师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等: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征收 2018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印发通知,实施联合修订后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不得为了收储而强制征收土地。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遵守这样的规定,有利益杜绝“以公共利益之名实施商业开发”的现象,对保护被征收人的土地权益是非常有利的。也强调了如果要征收土地,除了要严格按照程序征收,还要保证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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