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著作权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版权纠纷有以下形式: 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2、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 3、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 4、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 5、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6、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 7、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 8、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9、销售商侵权纠纷。 10、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11、出版单位与作者的纠纷。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六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