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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产房可以赠与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可以,因为公房产权不是个人所有,个人没有权利处置住房产权,所以,当事人立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规定当事人只能立遗嘱处置属于自己合法拥有的住房和财产。
    法律依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宜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下宜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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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