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本公司人员禁止入内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门卫登记,进入人员到卫口时,接待人要打电话说明是哪个部门哪个人接待,办什么事,要做到事后能追查。给你一份其他厂的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生产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物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场所类型 A类:进出公司指定的接洽场所(如洽谈室、接待室、展厅、培训室及办公室)。 B类:进出公司生产各车间、加工制造场所、仓储场所及生产现场等。 四、具体规定 1、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由接洽人员核准后,在指定的接洽场所完成接洽工作。 2、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接待人员提示安全告知,如:指定的接洽场所禁止吸烟,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禁止随意打开或关闭。 3、车间主任严格管理本车间,严格控制非加工人员进出情况。 4、凡进出公司B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部门负责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完成工作。事毕在大门值班保安处签注出厂时间。 5、凡进出公司B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禁止吸烟及禁带火种进入场所。进入前由相关负责人介绍注意事项及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6、未经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危险作业场所。 7、工程承包施工及设备安装维修人员进出公司B类场所,相关负责人还需审核相关单位及人员资质证明,做到持证上岗。 8、政府及其它嘉宾等参观人员,入厂时先由工厂办公室接待,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再由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领参观,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9、外来人员参观非经准许区域或核心区域,必须由总经理核准。 10、外来人员来访及参观时间以上班时间内为限,非工作时间,概不接待。 1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厂区。 12、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禁止拍照、摄影,任何外来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入厂。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加以限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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