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医保卡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一)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二)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三)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四)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社保卡怎么查余额 社保卡的余额查询有两种方法: (一)上网查询。上网查询只需要登录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业务网站或者劳动保障网,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 (二)带上相关资料去社保局查询。 三、社保卡怎么激活医保卡 激活新办理的社保卡的方法有很多。 第一,居民个人要去社保局申领新卡,然后在现场让工作人员帮当事人把新社保卡开通激活。再拿着这张社保卡去银行激活一些其它的功能。 第二,当事人可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按照语音提示或者转接人工服务进行电话激活,还可去医院就诊时社保卡也可以自动激活,非常方便。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