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要在哪里补办 |
释义 | 医保卡补办: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2、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3、参保人有正常使用的《社保卡》的,不再补换《医保卡》。 相关知识: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 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 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 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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