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买社保工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单位没交社保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 一、用人单位未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用人未买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工资怎么赔偿标准 可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在单位上班受伤怎么处理? 在单位工作受伤的,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处理。首先,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单位工作受伤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员工受伤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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