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退股? |
释义 | 法律上没有退股的概念。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在公司存在连续五年有利润却不分配的情况下,请求公司以合理理由回购股权。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只有什么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只有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退股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一定会有很多个股东加入进来,那么也就会存在股东退股的情况,但是股东想要退股也是有-定的限制条件的,有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股:1、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并且涉及的金额比较多的; 2、公司五年以来连续盈利的,但是股东得不到属于自己的利润,并且之前有约定过利润分配的条约,也符合此条约的情况下; 3、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期已到,或者出现其他状况导致公司准备解散的,但是通过股东会议的商议决定让公司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以上的3种情况都是比较特殊的,股东可以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三、公司如何收购个人股权? 在我国公司法人收购个人股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回收本公司股权。但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情形,股东反对,且请求回购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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