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可以退股的条件有: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达成转让价格,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往往无法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2、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第三人收购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余股东也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回购股权,需要满足,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