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撤资及退股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包括股东会决定、股权转让和通知债权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包括召开股东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 1. 股东会决定。若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实施减资,则应由股东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特别决议; 2. 股权转让。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公司转让股权,公司收到股权转让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通知债权人。公司应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权益变动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拟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确认减资后,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一、怎样把两家公司合并 两家公司合并,需要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怎么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如下:1、召开股东会;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修改公司章程; 5、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拓展延伸 股份公司的合并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的合并程序是:1、与合并各方订立书面的合并协议;2、通过股东会决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5、办理公司的合并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结语 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正、透明地进行。在股东会决定减资后,股权转让和通知债权人等程序也必不可少。通过清晰地阐述这两个程序,有助于公司更好地了解合并和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步骤,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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