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新余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如何规定 |
| 释义 | 一、新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二、新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不予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具有予以批准条件的,不予注册。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