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宜春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流程怎么走 |
| 释义 | 一、宜春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流程怎么走 申请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966号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511室工作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提交】无时间限制 受理 1、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通过网络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在网上收到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逾期不告知的,即视为申请已被受理。 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制证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宜春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依据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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