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合同如何转移至子公司?
释义
    子公司劳动关系转移时,工作年限的计算与经济补偿金支付有关。如果员工通过解除合同再入职子公司,工龄清零;若通过集团调动方式,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若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新单位不再计算原单位工作年限;若未支付,新单位需计算原单位工作年限。
    法律分析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有两种方案:
    1、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龄清零后,再入职子公司;
    2、与母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与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关系开始时间即为原公司的劳动开始时间,或者在新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注明把原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为子公司的工龄等具体条款,以免被公司忽悠。若员工不愿意到新公司,则原公司可和员工协商解约,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集团公司下属不同法人之间调转的,如果都是通过劳动合同的方式,即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两个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不连续计算的;如果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终止,而是通过集团调动的方式,由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的,那么工作年限需要连续计算;
    因此,如果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那么母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在子公司的话就不计算劳动者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果母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其劳动合同就要计算劳动者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非因个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调配到新用人单位工作时,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将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新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将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对于员工转移到子公司的情况,如果母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子公司将不计算员工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并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果母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则需要计算员工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
    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的两种方案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