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进行安徽省直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个人身份证、提取申请表以及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证明。具体的材料清单可根据不同的提取事由和提取类别而有所区别,比如医疗费用提取需要提供医院发票和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下列情况下,经提出申请,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二)还清购房贷款本息和其他相关费用;(三)租赁住房;(四)大病医疗;(五)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六)其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