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改姓需要什么 |
释义 | 一、非婚生子改姓需要什么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4、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二、什么是姓名权 1、《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也是我国法律对于公民姓名权内容的明确界定,所有人不得违反。 2、姓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权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而司法意义上的姓名取其狭义,是指公民固定使用的、使公民个人同第三人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 3、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局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也包括艺名、笔名、别号等等。 4、姓名权具有专属性,与权利人不可分离,而姓名权自出生起名开始,至公民死亡为止,公民死后其姓名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再享有民事权利,但其家属可以基于某些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三、改姓后,另一方还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给抚养费等可以吗?男方常常以此为要挟,不许孩子改姓,是不对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就是说,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离婚后孩子改姓就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父姓改为母姓,而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先和孩子父亲商量,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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