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任一); 2.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任一);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相关缴费资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