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被驳回的,可以申请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一、专利复审请求的费用需要多少 专利复审请求费用为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复审费。复审费可以减缴,减缴比例为请求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请求人的,减缴70%。减缴复审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请求人汇款时应当注明申请号和复审费。 二、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 如果专利权人对专利局的强制许可不服,就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能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并且该期限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需要如下步骤:1、申请人依法提出书面的申请;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为期十八个月的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即行公布;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实质审查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